
| 索引号 | 113301003229017689/2025-1010437553 | 文件编号 | 发布机构 | 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杭州市卫生监督所) | |
| 成文日期 | 2025-12-05 | 主题分类 | 卫生 | 组配分类 | 招标公告 |
| 有效性 | 公开形式 | 主动公开 | 公开范围 | 面向全社会 |
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杭州市卫生监督所)关于UPS电源维修及电池更新项目招标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等有关规定,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杭州市卫生监督所)就UPS电源维修及电池更新项目进行招标。
一、项目名称:
UPS电源维修及电池更新项目
二、项目编号:HZCDC-FW-2025-34
三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
四、经费预算:80000.00元
五、供应商资质要求
(一)基本条件:
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:
1.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(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,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);
2.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;
4.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.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特定条件:无。
六、采购内容要求
项目背景与现状
杭州市疾控中心(杭州市卫生监督所)现有2台高频塔式UPS电源设备因故障无法正常运行,具体情况如下:
1. 设备一:品牌山特,功率40KVA,配置蓄电池32节;
2. 设备二:品牌山特,功率20KVA,配置蓄电池32节。
经专业技术人员检测,确认故障原因系UPS主机核心部件损坏及蓄电池老化失效,为保障中心业务系统不间断供电,亟需开展主机配件维修及蓄电池更新工作。
核心技术与采购要求
(一)配件供应要求
1. UPS主机维修配件:必须为山特品牌原厂供应配件,确保与原设备型号完全兼容,核心部件(含逆变器、整流器、控制板等)需提供原厂合格证书及溯源凭证;
2. 蓄电池更新要求:推荐国产优质品牌产品(须具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、ISO质量体系认证),蓄电池规格需与原设备匹配,循环使用寿命不低于1000次,放电性能、环境适应性等技术指标不低于原设备配置标准。
(二)维修与性能要求
1. 修复后设备性能:需完全达到原主机出厂技术指标,运行稳定可靠,供电切换时间≤10ms,输出电压精度±1%,负载适应范围5%—100%;
2. 质保要求:维修更换的配件及整机运行质保期不得少于18个月(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),质保期内如发生故障,维修方需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,24小时内完成现场修复,维修费用及配件成本由维修方全额承担。
服务保障要求
1. 施工要求:维修方需严格遵守中心安全管理规定,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,避免施工期间影响中心正常供电;
2. 验收要求:维修及更新完成后,需提供详细的维修报告(含故障原因分析、更换配件清单、蓄电池检测数据等),配合中心组织通电测试、负载测试等验收工作,验收合格后方可签署验收文件;
3. 售后要求: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及定期巡检服务(每季度不少于1次),建立专属服务档案,及时响应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技术咨询。
七、成交供应商的确定:本次采用综合评标法。
八、评分标准:见附件
九、其他说明
1.投标单位须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 09:30 前,将书面报价文件及相关材料胶装密封后送达指定地址。其中,书面报价文件需提供正本 1 份、副本 3 份,同时附盖公章版标书电子版 1 份(存储于 U 盘);标书外封面需注明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。另需一并提供营业执照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。送达地址:杭州市上城区明石路 568 号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杭州市卫生监督所)2 号楼 4 层综合保障科;投标单位送达材料后,现场领取磋商最终报价表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,将被视为无效投标。
2.书面报价文件(投标提交后不得更改)由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杭州市卫生监督所)审核小组进行审核,在符合招标资质要求的前提下,以综合得分最高企业成交。
3.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签订合同,按合同履行。
4.联系人:王先生
地??址:杭州市上城区明石路568号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杭州市卫生监督所)2号楼4层综合保障科
联系电话(传真):0571-86411273
监督电话:0571-88000532
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(杭州市卫生监督所)
2025年12月5日